法律问答

2009年,我和朋友们一起开了一家洗脚店。他让我投资13000英镑,然后我不想这么做。他给我写了一张纸条,然后他把它翻了过来,但是他没有还我钱。他还是想把钱给他,没有给他。我可以去法庭起诉他吗?他给我写了将近两年。还有用吗?

2020-08-08 18:5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 携带相关材料到借款纠纷发生地或借款交付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先准备好起诉状,收集对方不还钱的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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