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出工伤前未参加过工伤保险,出工伤后在补交工伤保险有用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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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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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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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
代理机构来操作。 补交的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缴费标准:以1000元工资为例子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综合医疗:1940*(公司
4.5%+个人2%)=
126.1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生育保险:1940*
0.5%=
9.7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331.23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住院医疗:3233*(公司
0.5%+个人
0.2%)=
22.63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生育险:3222*
0.02%=
6.47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224.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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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