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在晚上加班后回家途中骑三轮电动车意外摔伤,导致小腿骨折,能算工伤吗? 

如果不算工伤,我们的医药费该如何得到赔付?

急急!!!!

2018-11-05 12: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向公司索赔,一方面是工伤保险,另一方面可以从意外险(商业保险)中得到赔付,但是能够得到多少赔付这个要看公司给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额度是多少。
    比如说意外伤害导致全残能获赔10万,那么丧失一部分肢体的功能占全残比例10%,就按照1万来赔,这个比例是由医疗机构来鉴定的。
  • 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内容受伤的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主张赔偿。工伤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工伤赔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认定鉴定结果而定,主要依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计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若是在工作时间摔伤的话,极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该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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