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员工于2012.5.14在工作中嬉闹从小货车上跳下时导致小腿骨折,单位已给他办理了工伤认定手续和社保局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费用在三千元以下),该员工的腿伤也已恢复得差不多了,现在他提出要进行工伤鉴定,请问像他这种情况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吗?一旦鉴定了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吗?(PS:在工伤认定下来后曾致电社保局工伤管理科询问接下来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伤管理科在确认了工伤部位及医疗费用在三千元以下后答复可直接至区社保局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不需参加工伤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