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的债务是否得到财产不能负担? 债务主要是双方父母欠债而无债

离婚
2020-08-09 22:0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是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离婚之后照样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是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如何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就由举债方自己来承担。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是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离婚之后照样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是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如何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