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工后不给工资,我们是口头协议,没有实际证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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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是口头协议,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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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
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对于辞工不给工资的,刻参照如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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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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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