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异,我跟我爸爸了。是我一百万,我想和我爸爸另户籍,也不愿认我爸爸了,我需要一分钱帮我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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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法》为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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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逐一回答您的问题:
1、您爷爷可以立遗嘱将房子给您(前提是房屋是私产)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说断了就断了,法律上不会承认
3、子女可以随父亲的姓氏,也可以随母亲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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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成年人了,来去自由,和谁一块生活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责任田可以索回来自己耕种。征地拆迁时一半是人头补偿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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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