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在印花厂,上班,那里味道很重,我怀孕了不想在这厂里干了,也跟老板说了,老板不相信我说的,叫我把这些货赶完了在说,之前也跟过老板说了不想做了,回家有事,本来打算工资不要了,就这么走的,后来老板又给我打电话说要不把这些忙完吧,现在忙完了也不让我走说话不算话了,工资也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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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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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提前请产假的,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1.女职工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参加工作的,根据病历资料,可以按病假处理,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
2.女职工身体条件允许而请假的,可以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
3.上述时间持续到产假时间后,自动转为产假时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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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