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但政府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协议。 我该怎么办,政府没有履行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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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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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1、耕地、蔬菜地:按近3年年均产值的6倍计算。
2、鱼塘、果园、林地:按年产值的5倍计算。
3、柴山、水塘和其他非耕地:按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宅基地:按附近耕地补偿计算,房屋另外给予补偿。
5、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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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补偿有异议产生纠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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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