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是早五点,没人看到,事后有个卖菜的看见我倒在地上,当时也没报警,在家躺了二十几天后补报了警,派出所走访了当事人和证人,出据了一份情况说明。工伤管理处不受理,一定要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管理部门说时间太长,证据不足,不肯出认定书,已经三个多月了一直没解决,我该怎么办。

2018-11-05 18:3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警方经过勘查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双方责任大小。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条第二项进行处理。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即使是老板亲自去办理工伤认定,仍需要对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证明,以及老板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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