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父母索要户口本结婚,他们扣押着不给,不让我回家,我可不可以以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来起诉他们

2018-11-05 21: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里使用暴力限制人自由、干涉婚姻自由都是违法的,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及公安机关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 (1)包办婚姻。父母等第三者包办、强迫形成的婚姻。
    (2)买卖婚姻。父母等第三者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3)借婚姻索取财物。指一方本人或其父母以索取相当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此外还有干涉寡妇再婚,干涉同姓男女结婚,强迫对方与自己结婚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侵犯了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是严重破坏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依法惩处。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也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它加重了一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会加重婚后生活困难,引起家庭不和,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禁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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