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们女儿结婚后,我们买了一套完全股权的房子,女婿离婚可以参吗?一个孙子三岁,我们想,我们能请他女婿支付赡养费吗?

股权
2020-08-11 03: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法定义务。
  •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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