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借款合同规定偿还期限,诉讼时效是3年还是2年

2020-08-11 03: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 但新司法解释,中规定被告人没有主张诉讼问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就算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也可以胜诉,但只是被告人获得了对抗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 赞同二楼意见
  • 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计算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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