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已经两年了,我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我今年要结婚了,但是他现在要分手了。因为我抓到他和第三方在一起。我不想为我的孩子负责,我不想付钱。我只想分手。我能做什么?

2020-08-11 03:5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你好,如未办理结婚证,分手好了,无权主张青春损失费
  • 没有分手费的说法,如是怀孕导致人流或生育,则可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或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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