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友要求和我结婚但又不愿意登记,后无理取闹要求分居,但又不返还彩礼 我女友要求和我结婚但又不愿意登记,后无理取闹要求分居,但又不返还彩礼,没办法我就起诉到法院,她又通过其弟媳家人在我老家到处宣传说我死精,请求这违反名誉权吗?我可以起诉她吗?

2018-11-06 01: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1、因家庭原因,妻子有权起诉离婚。
      
    2、妻子的起诉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受理。
      
    3、但是,法院受理,并不代表会支持妻子的诉讼请求。如果妻子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驳回其离婚的请求;如果妻子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准许离婚
  • 关于彩礼的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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