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是,我跟我老公结婚两年多了,没领结婚证,有两个女儿,现在因为跟婆婆的关系不好,婆婆让他跟我分开,然后把小女儿给我了,说给我两万,然后每个月一千,在我还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向我要家里的门上钥匙,我没给然后他们就把锁给换了,我气不过就把小女儿丢在了女儿的太太家,让他送上去给她,请问我该怎么做?

2018-11-06 01:1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在新的婚姻法没有事实婚姻的规定,所以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受法律保护婚姻。双方在一起就只能当作是同居关系。不需要证明,没有结婚证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你们不能协议离婚要求诉讼离婚的话,单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因为同居期间引起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纠纷问题让法院判决就会受理。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七、我是离婚案件的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济南律师:王涛(正规律师)
  •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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