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别人的钱,身份证复印件上写的不合理,他现在不接电话不还信息,可以起诉还钱吗?

2020-08-11 09:1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你好,找得到对方的住处也可以的,带上相关信息去法院起诉会受理的。
  • 可以继续起诉的,如果对方一再不接电话,有地址的话法院也可以发传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