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两人有一点嘴巴,对方想打我,但是在他抱着我的那一刻,他拉了我一块跌倒,他的脚踝粉碎性骨折,辨认出轻度损伤,这是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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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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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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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伤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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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