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南京人,我买的拆迁住宅是居民权,原房主参加了住宅改造,这个房子我能买所有权吗? 如果可以的话,以什么价格购买?

2020-08-11 10:1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预清算,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之间约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股东之间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该公司董事长处理,各股东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股东之间的这种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是否有效.
  • 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