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很远,我结婚了,我在我妈妈家结婚了。孩子的家人在他父亲身边,现在想离婚了。他不把我的孩子交给我,但我想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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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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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想要争取抚养权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例如教育经历证明、抚养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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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