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的是三年的合同。 我做了半年多了,不想在这里做。 辞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吗

2020-08-12 04: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合同规定收取的违约金,应该入营业外收入,只计征企业所得税。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2、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因此,你公司收取的违约金不作销售收入处理,同时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要看你是否有签保密要款,泄密赔偿一般是按照保密条款中的约定执行的。
  • 您好,泄密赔偿的相关规定在保密协议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具体赔偿事宜可参考保密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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