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1年了5万元买房,现在收据丢了,开发商已经卖了房子,我该怎么办?

2020-08-12 07:2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必然是有痕迹的,一般情况下财务账目的档案保存期限不会低于五年(这其中包括业主缴纳费用的记录),您可以通过法院提取物业公司近三年的应收费用明细,从中提取您缴费的痕迹。
    另外,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物业公司提交您未缴费的证据,这样进行质证时法院就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票据进行查验了。
    最后,业主欠缴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两年内为通过有效手段(文字)进行催缴的话,可以视为物业公司放弃,业主可以选择不交。
    如果这三年中更换过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有义务与原物业公司交接业主缴费的财务账目。
    不能以未接收资料为理由拒绝查账。
  • 你好,没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您好,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详细可致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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