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一共花了17万元的医疗费,我想咨询下,保险公司将如何给我赔偿,报销呢?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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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赔付办法:
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2。
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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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
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
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
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
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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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
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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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