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原告,被告离婚,我已经收到传票,没有法院,在这段时间里,被告自己已经死了,请问这个案子还要坚持吗?

离婚
2020-08-12 08: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来电咨询。
  • 您好你如果答辩的话视为认可法院管辖如果不同意管辖要提管辖权异议。如果您提的不对是要应诉的。
  • 向法院提出公告送达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