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单位一职工放假期间因病死亡(确定不是工伤),参加了养老、医疗保险,请问企业应支付哪些费用,要有具体文件。

2018-11-06 13: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费用;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十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
    (十五)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十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第
    (一)项至第
    (十二)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十三)项至第
    (十六)项,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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