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老工伤人员,1990年受伤至今未领过生活护理费。前几天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了,是三级伤残,无护理依赖。我是左臂肩离断截肢,在网上查,像这种情况,都有护理依赖,有的甚至是大部分护理依赖。我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再次鉴定,一位领导告诉我“再做也是这样,只能是白花钱。”我也知道,省鉴定是最终鉴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请问资深律师,我该怎么办?希望资深律师在百忙中能抽出点时间给我解答。

2018-11-06 20:5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三级工伤可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以上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所指的本人工资实际是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退出工作岗位,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原工资的80%。
    (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n如果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鉴定,还可按护理等级每月领取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
  • 按照工伤赔偿的法定程序:
    1、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这样算起来,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在哪个程序上发生争议,就难说了。发生争议就可能要走诉讼程序,经过一审、二审,甚至一审、二审不止走一次。一个工伤案子耗时几年的都有,
    二、三年的、
    六、七年的,十余年的也有。 正常的工伤赔偿三个程序都不需要花钱。需要仲裁,或者走诉讼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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