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1年.5月受的伤认定为公伤.做前交叉韧带重建.半月板缝合手术.2012年.5月做二次手术.取固定钉手术.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2012年.8月25日做伤残鉴定为9级2012.9.5鉴定结果出来.鉴定后说休息时间是10个月.这10个月按公伤待遇其余5个月按病假.第一次手术出院后没做鉴定.当时问公伤管理处他们说治疗终止后再做鉴定.在这期间单位没有通知我上班.也没让我做任何鉴定.我现在还在家休息.现在发我10个月的公伤工资.其余按病假发工资.扣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住院期间也没有陪护人员.没有生活补贴.请问该怎样处理.谢谢您.

2018-11-06 21: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工伤医疗期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将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使用的劳务人员,则不能终止劳务合同。

    《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0年以上的为30个月。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请病假的相关内容。由上文可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病假的,应当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劳动者病假工资的计算: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费待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以下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  
    (二)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90%计发。  
    (三)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  
    (四)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70%计发;
    四、职工在病假期间享受单位所有的福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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