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企业转型,本人已是六级工伤,现在矿上还在生产,如果我升级为四级工伤,那这后续的工资待遇会怎么算

2018-07-11 14:3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工伤的相关知识: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 有关劳动法工伤工资标准的规定如下:。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4、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5、根据伤残鉴定得到的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与单位协商解决工伤赔偿的事,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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