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货车车主,前阵子请了个司机帮忙开车,司机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带了一个装卸工上车(该装卸工为购销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在司机开车去购销公司拉货回来的途中由于驾驶不慎翻车导致装卸工左手股肱粉碎性骨折。因事态匆忙,当时他们未报警。在我知道情况后将伤者所有医疗费用全部支付清楚。现该伤者出院后起诉司机和我,要求我追加赔偿工伤和一切后续损失费用。我想问问:一、该伤者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上了我的车,我也有责任吗?二、该伤者受雇于购销公司,如果我有责任,那么购销公司应该担负工伤的责任对吗?三、现在伤者只起诉我和司机,我是否能够向法院申请将购销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2018-11-06 23:4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雇佣工工伤的,相关的工伤待遇如下: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 当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工伤职工可以分别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既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以普通受害人的身份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可获得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赔偿之间不存在扣减和补差的关系,即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并不妨碍受害人依法全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实体法律不同,其请求权不存在竞合。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肯定是要赔偿的; 具体法律,职工应该享受以下待遇: 【住院待遇】 {医院}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 【鉴定级别后】 评完残 支付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等他离职后 你公司应该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备注:如果你司有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其实你只需支付,职工医疗期的工资、和离职后的就业补助。如果没有购买社会保险以上所有费用都有你司赔偿。只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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