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降我工资,我没有同意,决定辞职,在移交工作的时候,老板说公司破产的了,让我当天移交好工作就不用来了(在我口头提出辞职的四五天后),我只有口头说辞职,并没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种情况是算我辞职还是公司辞退?

2018-11-07 05:4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 单位口头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不能简单地一走了之。劳动者在离职时有法定的通知义务,时间和形式在法律条文中都已给出具体规定,劳动者不能图一时之快而忽略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最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口头辞职不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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