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尸检报告,公安局会给家属吗?或者给死者单位?某地公安局为什么说不提供尸检报告,只提供死亡证明。我们做尸检了。。。我们单位去年有个工人在某市施工死亡了,当时给做尸检了,应该是没给我们单位尸检报告,我们当地社保又跟我们单位要尸检报告,请问一下,没有尸检报告就不能报销吗?有死亡证明。补充:这个工人的工伤认定下来了。

2018-11-07 08:4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相关法律依据:
  •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其近亲属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要了解更多工伤赔偿相关,请点击:工伤赔偿
  • 职工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  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  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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