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今年2月份在公司上班期间搬运东西时受伤,鼻子缝了六针,右手尾指骨折,费用共用去三千多,休息了两个月,期间,公司只付了500元慰问费,休息的工资没有发过,公司一直拖着我,说没有工伤认定资料不赔偿,前几天才去做了工伤认定,却处处针对我给记过,如今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应该怎么处理?

2018-11-07 08:5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复发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应当是工伤复发前的工资标准,公司应当支付医疗费,按照工伤医疗费标准计算。工伤后合同到期不想签,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处理办法流程:
      
    一、工伤申报、处理程序

      
    1、发生轻伤事故,工伤者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在工伤表格内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工伤事故登记表》应于二天内交安环部。

      
    2、发生重伤事故,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当即报于安环部,安环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召集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的措施。伤者或委托者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及安环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部门要会同安环部等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拍照及记明有关数据,并绘制现场示意图,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消除现场。

      
    5、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内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最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