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名在北京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上班期间,因发生口角被其直属上司打伤,经医院方确诊为左顶叶脑内血肿,已经做了开颅手术,但现在我父亲右半边身体完全失去知觉,生活完全靠我们家属照顾。已报警,且对方已被送往拘留所,案子进入预审阶段,但对方家属要求我们把他们人给弄出来才支付医药费,公司领导完全推脱责任,以不是工伤事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手术期间的医药费用是他们项目经理垫付的,因行凶者是经理的亲戚,现在经理扬言垫付的医药费要从我父亲的工资里扣回。我们找刑警大队负责此案件的刑警,并告知这一情况,刑警告诉我们,这不在他们职权范围以内,要我们同对方家属协商解决,现在我父亲还躺着医院,因为家庭贫困,我家无力支付巨额医药费,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求你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暴力伤害
2018-11-07 09:1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