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待遇难落实、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我的右手食指断后接上不能动弹没有知觉和中指背部骨头小部分缺失植骨、厂里把我的诊断证明和病例拿走不给我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只出医疗费。现在四个月了病情还是没有好转。让他们解决赔偿工会主席说以前没有先例。厂里一直催着让我上班。我该怎么办。

2018-11-07 10:1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后,那么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期间停工留薪的待遇,即由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工资水平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其他工伤待遇需要在工伤待遇审核之后享受。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 工伤认定后,才能依法工伤赔偿。这之前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保护职工及时就医而垫付医疗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你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该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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