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有一辆卡车,给别人一部分卸货的运费,还没交一部分。 只是,现在到XX拉XX的运费是XX元,借款人: XX日期2012.10,到现在还没有交,起诉能否起诉会怎么样呢?等待您的回复,2011年不足,2012年不足。

2020-08-13 19:2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须明确三点:
    1、就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久条不同于借条,久条反映的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其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形下,你父亲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其债权。如果你父亲在债务人在还两次债务期间对剩余款项没有约定归还期限的条件下或另有证据证明有其它书面材料来证明他们之间另有约定的话。该案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2、至于法院已立案,你就大可放心,不担心诉讼时效问题。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得立案。经过审查后,如确实过了诉讼时效,会裁定驳回你父亲的起诉。
    3、如你上述是真实的话,你大可不必担心这种久条的虚假性。你只要提供到法庭,如果该欠条有其他瑕疵,根据谁主张,谁取证的举证规则。其由对方来取证为证明其有瑕疵。如对方不能证明其有瑕疵,将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 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 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对于债务纠纷而言,一般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应当还款之日起算。

    虽然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但是,“打铁要趁热”,对于债权人而言,最好不要死扛到诉讼时效的最后一天才行动——因为“冷饭”再炒也好吃不到哪去。

    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愿偿还债务,就应委托律师做走法律程序的准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避免打无准备之仗,提高胜诉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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