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开车撞伤人,伤者轻伤,我垫付全部医药费,但她一直不出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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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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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住院费用该谁垫付?伤者或保险公司、责任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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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发生车祸后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走法律程序。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则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进行维权: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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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