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晚昨驾驶电动车过马路与一辆助力车相撞,而我呢又是闯红灯,请问哪方责任大些?我为受伤了,对方没事

2018-11-07 13:1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为了遏制闯红灯现象,我国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对闯红灯行为进行扣分罚款,同时也将闯黄灯行为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
    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 相撞,责任,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共同责任、无责任。
    你的医疗费等费用由机动车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赔偿的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如果你这台车投保了交强险,赔偿原则跟上面是一样的,但如果你没有投保的话,就麻烦了,对方可以要求你先承担2000元财产损失,就是应当投保交强性,没有投保,责任就由你来承担。
    扣除2000元后,再按50%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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