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询问下,我孩子现在九岁,以前出生没有准生证,现在需要交罚款,合法吗?

2018-11-07 13:5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对象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妇。也就是说,违法生育子女是夫妻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就是男女二人。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可自行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 1:只要没有准生证,照样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2:即便有了准生证,你生育三个孩子以上也是违反了计生政策,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3: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意味着地方可自行制定标准。
      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 通常情况下,要缴纳罚款后,由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后,公安部门才能落户口。
    确实要罚款,但是每一个地方不一样,具体罚款金额要结合当地人均收入 按重庆 计划生育条例 进行计算:
    第五十一条 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的,分别按双方上年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低于三千元;已按本条例第
    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生育后计划外生育的不得低于四千元;继续计划外生育的,加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人员的年收入不明的,其年收入可按照所在乡(镇)、城区(街道)劳动者上年平均年收入的三至五倍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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