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情,我一个朋友出车祸了,然后要车辆定损怕当时没有钱赔偿,车被抵押,要把车过户给我,我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2018-11-07 14:0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肇事者没钱赔偿,胜诉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如果确定没有钱,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钱再申请恢复执行。还可以有法院出面进行协调分阶段赔偿。 
    一、法院审查案件,判决书只是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有金钱执行内容的案件,判决书一般会明确要求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的义务。但义务人是否遵照判决的要求去履行,情况则十分复杂。有及时履行的,也有不理不睬的。

      
    二、对方不履行时,可以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但能否得到执行,仍是未知数。
      
    1、执行措施:责令申报财产,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强制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强制过户等。 
    2、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对方的财产所在地或线索,人民法院也查找不到对方的财产,面对这种情况,除了暂停执行外,恐怕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 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如下: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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