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机动车撞了电动车,我全责,对方人员只有轻微伤,没有住院,现在对方跟我要3000的误工费,我觉得太多了,无法调解,我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11-07 14:0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轻微伤的话,因为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因此车祸轻微伤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以及后续的检查费用等等。
    一般轻微伤的话也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由致害方支付费用。
  •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 《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