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今年三周岁,没有准生证,有出生的医学证明,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女方不肯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就只有男方自己的结婚材料,这样能办理小孩的入户登记吗?对方是广西人,户口还没有迁回男方。

2018-11-07 16:0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搜索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单一只有“身份证”是不可以登记的。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 只有(只带)“身份证”前往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时、只有“身份证”这单一证件是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的(证件不足)。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夫妻双方分别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民政局办理,当然还需要一定费用。
  • 具体地给你介绍一下结婚登记的相关事项: 结婚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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