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失致人死亡判决三年没有附带民事,被告已经被受害者家属重新提起侵害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法院支持吗?

2020-08-14 01:1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的标准:  
    1、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包括因抢救治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
    20140.5元。  
    2、死亡赔偿城镇居民为
    18123.9元×20年=362478元,农村居民为
    5601.4元×20年=112028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354.3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587元)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可以的,但是民事案件执行难,刑附民也可以多要的
  • 请来电话告知具体情况,我后天去丰顺办事,请速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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