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爷爷奶奶活着的时候,一百年后给我家,已经公证过了,现在奶奶死了,爷爷不想给我家,我还能继承房子吗,如果可以的话,能拿房子的百分之几

2020-08-14 01:2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继承公证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有顺序的。首先,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 依据继承法,在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想要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是不能实现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第二种情况:转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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