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老公的爸爸在高速路上出了车祸,后来需要打官司,经亲戚介绍了一个律师,因为是亲戚介绍,我老公又是在外地上班,所以就所有的事情全权委托给律师,车祸是6月份出的,在9月份开庭的,开庭之后没多久赔偿款就下来了,可以那个律师拿了钱就是不给我们,那段时间他各种各样的理由都说了,一打电话就说等几天,一直到现在钱都没还给我们,您说我们要怎样追回这笔钱呢?

2018-11-07 18:4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就赔偿问题进行诉讼需要基本材料如下: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病历、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涉及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等。可以请求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次手术如果在伤残鉴定书中做出了认定,直接算入医疗费中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认定,可以再鉴定二次手术费或者等发生后另行起诉。
    最后,诉讼费用以诉讼标的额的多少决定,律师费同样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多少决定。
    诉讼费由败诉方按败诉比例承担,律师费自行承担。
  •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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