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司机驾车以34十吗的速度正常行驶,对面一辆捷达以80码以上的速度,越过黄线,从左车道迎面撞到我方依维柯车上,导致我方司机轻伤,对方死亡一人,包括司机在内四人重伤,一人轻伤,对方车加司机五个大人,两个小孩。对方超速,国道80码,超载,我方明显负次要责任,但对方死亡赔偿要的太高,我方已付丧葬费两万,治疗费用两万八,对方司机车上死伤人员都是亲戚关系。谈了四次都没达成共识,因为他们不管责任大小,也不起诉,只管单方面让我赔偿40万,不赔就往我单位抬死人,单位就让我限期处理,我能主动上诉法院吗?

2018-11-07 19:0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赔偿
    1、车辆维修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开好正式发票,拿了发票向对方索赔
    2、车辆维修好之后打电话通知对方直接去修车的地方直接去支付,发票直接开给对方
    3、上面2个办法都不行的话,你先垫付之后拿了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具体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 公司员工意外死亡,如因公死亡,员工属于单位承担工亡赔偿责任。如与工作无关,公司按当地的法规,给予家属一定的补助。
    员工死亡是否属于工亡。能认定工亡的,有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或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