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发生一起车祸,他是肇事人。责任已经认定。

  2010年7月早上,他是开自己的车带着自己的团员去表演的路上出的车祸,为他承接业务的是他的一个朋友,他们的演出费用是承接业务的人从业主那领取,(是一个总数,怎么分业主不管).然后分发给各个团员,包括团长的所得都是固定的,而承接业务的人肯定是会多拿的(业内的规则).但是包括车和演出道具都是团长的。

  我想请问一下那个承接业务的人(A)和业主够成的是承揽关系吗?而我团长朋友与A构成的是雇佣关系吗?这种雇佣关系在我朋友为其工作的途中所引起的交通事故,A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大概需要承担多少的责任了?谢谢

2018-11-07 19: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交通事故的赔偿: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责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余下的不足部分,按照如下情况划分赔偿责任:

    1、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一方负全责的,该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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