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2了,之前有个女孩5岁了,去年没有办准生证又添了个男孩,我这样的也可以要二胎了,就是没办证,孩子安户口怎么办,罚款吗

2018-11-07 20:3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二胎准生证流程要注意以下几项: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 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村级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婚夫妻离婚方要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及其复印件;丧偶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初婚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初婚证明;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双份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市审批。
    4、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5、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6、乡级计生办政法员要根据县级批复及时对村下达《二胎证分解批复》。以上就是对“怀孕后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 没有结婚,生了个孩子,不会罚款,可以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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