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老乡是农民工,在一个工地干活,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粉刷外墙的时候因为风太大,人从4楼坠下,送院及时,保住了性命。现在他想申请工伤,请问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的一个老乡是农民工,在一个工地<p>干活,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粉刷外墙的时候因为风太大,人从4楼坠下,送院及时,保住了性命。现在他想申请工伤,请问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2018-07-11 15:4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需要到社保局申请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应当按《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提交有关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卡、工资签收表、同事证明等等)。  
    2、由初次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⑴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⑵ 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⑶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⑷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⑸ 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⑹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附书面情况说明。  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  
    4、《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工伤认定的处理程序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和提交材料后,对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管辖范围、受理时效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或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受理其申请。  
    3、申请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或超过受理时效、申请人没有按要求补正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其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申请人应当予以协助,以及提供有关证据和线索。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给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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