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骑无牌证的摩托车致一人死亡   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已经民事赔偿完毕   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   这个法院会怎么判?

2018-11-08 01: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是责任的划分。在各省市区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中,对主次责任划分不尽相同,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7:3,也就是对方要承担70%的责任。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通事故被害人或其家属是不出具谅解书,应由其自行决定,应由其自愿出具,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出具谅解书。
    但在实践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为了争取法院从轻处罚,往往是通过协商进行赔偿,进而要求被害人或家属出具谅解书,而如果不肯出具谅解书的,就有可能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
    所以,作为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死者家属,如果想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的,就应该考虑出具谅解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拒绝出具谅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