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方父母意见不和,没能及时领结婚证,在洛阳中心医院宝宝出生了,要办理出生证时,医院要我们结婚证,说没有结婚证,只给办单亲(母亲)这边的出生证,没有父亲一栏。要是非要父亲一栏的内容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现在宝宝六个月了,才领了结婚证,医院方说我们拖的时间太久了,必须要我们做亲子鉴定才可以领出生证明,请问我们必须要做吗?这合法吗?这是孩子的出生证明,为什么非要结婚证,并且我们还是第一胎,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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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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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生证明,只要能具有和
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证明,例如户口本,按照法定
继承也具有
继承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只要有与被继承人直接有着血缘关系的证明,也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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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致继承。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共同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房产证、死亡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面办理。
二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需提供死亡证明、相关主张分割的财产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
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实践中有多种可能,比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户籍部门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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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